AI 生成内容标识管理规则
版本:2026-09-27 · 更新日期:2026年9月27日 · 生效日期:待定(正式发布前)
本文档为上线前草案,主体与联系方式等信息待核实;公开运营前须完成法务审定。
1. 本规则说明什么
依据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(以下简称"《标识办法》")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我们对本服务生成的内容添加人工智能生成标识(以下简称"AI 标识"),分为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两类。
本规则说明三件事:我们如何添加标识、您对外发布生成内容时应当做什么、以及您如何申请获取不含显式标识的版本。
本规则是《用户服务协议》第 4 节(AI 生成内容的标识)的展开说明;两者不一致时,以《用户服务协议》为准。
2. 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
显式标识:在生成图片的显著位置添加可被明显感知的「AI生成」文字标识。您在下载或打包导出图片时,标识会被添加到图片上(位置为图片右上角)。
隐式标识:在图片文件的元数据中写入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、服务提供者名称(广州钰栖泽澜科技有限公司)、内容编号与生成时间等技术标识。隐式标识不改变画面的任何像素。
界面内的缩略图与预览图不带显式标识——它们是便于您操作查看的界面派生物,不用于对外分发;您实际取走的文件(下载、打包导出)才会带标识。
3. 您对外发布时的义务
您在发布、传播本服务生成的内容时,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或提示其为 AI 生成内容,不得将其冒充为实拍、原创或非 AI 生成的内容。
该义务不因您是否申请过「去 AI 水印」而免除;申请只影响我们是否在您导出的文件上叠加显式标识,不改变您作为发布者的标识与声明责任。
4. 不得破坏标识
您不应通过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者以其他令人误导的方式修改我们添加的 AI 标识。本服务不提供任何去除、篡改标识的工具或服务。
您也不应使用第三方工具去除图片文件中的隐式标识后再对外传播。
5. 「去 AI 水印」申请(不含显式标识的版本)
依据《标识办法》第九条,如您确有商业场景需要不含显式标识的版本,可通过产品内「账号 → AI 生成标识」提交申请。申请前请阅读本规则并确认知悉。
- 生效范围:申请通过后,从本账号下载或打包导出的图片不再叠加显式「AI生成」标识;其他账号不受影响;
- 隐式标识不因申请而移除,始终保留在文件中;
- 变更与撤销:您可以随时在同一入口关闭该选项,关闭后恢复叠加显式标识。每次设置变更(状态、时间、申请理由)我们依法留存不少于六个月;
- 申请理由为选填项。我们不会以任何形式诱导您提交申请,「不申请」始终是默认状态。
6. 违规处理
如您违反本规则(例如破坏或删除标识、将生成内容冒充实拍图传播、使用第三方工具去除隐式标识),我们有权视情况采取警示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等措施,并依法保存有关记录、向主管部门报告。
7. 标识技术方案的调整
我们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技术手段实现上述标识。如相关国家标准更新,我们会相应调整标识的呈现形式与元数据字段,并在本页提示变更内容。
8. 规则更新与联系我们
本规则如有更新,我们将在产品内公示更新后的版本;重大变更将以显著方式提示。
如您对本规则有疑问,或发现他人破坏本服务标识,可通过产品内「账号 → 投诉与举报」提交工单,或联系广州钰栖泽澜科技有限公司(联系方式【待登记】)。